論及中國古代政治哲學,學者們往往喜歡用“民本”來概括。翻開書籍、雜志,不難發(fā)現(xiàn)如下論述:“‘民本’問題是中國政治學理論的‘元問題’,是中國早期國家機器草創(chuàng)時要考慮的頭等大事?!绷碛幸恍W者則對民本提出質(zhì)疑,劉澤華先生提出“陰陽組合結(jié)構”,認為在君本與民本這對陰陽組合命題中,君本與民本互相依存,談到君本一定要說民本;同樣,談到民本也離不開君本,但君本的主體位置是不能變動的。我們認為,中國古代政治的母題并非民本,而是作為三代意識形態(tài)的“民主”說,即“天惟時求民主”(《尚書·多方》)。只不過,此“民主”說包含了做民之主和為民做主兩個方面,二者互相聯(lián)系又各有側(cè)重,前者突出治民、教民,后者強調(diào)保民、養(yǎng)民;前者主要是君本,后者則蘊含著民本,后世的民本說實際是從“民主”說中分化出來的。
“民主”一詞在現(xiàn)有文獻中雖出現(xiàn)于周初,但其反映的觀念則淵源甚早,應該是隨中央王權的出現(xiàn)而出現(xiàn)的。我們知道,夏代以前中國是邦國聯(lián)盟時代,堯舜乃天下的盟主,其對邦國的支配能力有限,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“民主”。到了夏商周才出現(xiàn)統(tǒng)一的中央王權,三代之王成為名副其實的天下共主,對邦國國君具有調(diào)遣、支配甚至生殺予奪的權力,只不過后者內(nèi)部尚沒有建立起與王的直接隸屬關系,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而已。據(jù)《大戴禮記·五帝德》,孔子曾稱禹“為神主,為民父母”?!吧裰鳌保幢娚褓囈缘孟砑漓胝?,代表神權或巫的力量;“為民父母”則表示教民、養(yǎng)民的職責和義務,代表了治權或君的統(tǒng)治。合而言之,大禹既具有神權,又掌握治權,是溝通天地、供養(yǎng)萬民的統(tǒng)治者,也就是“民主”。
清華簡《厚父》公布后,其思想主旨引起熱烈討論。有學者認為《厚父》主要反映了古代的民本說,并將民本的產(chǎn)生推到夏商時期。另有學者認為,《厚父》與《尚書》及儒家思想大相徑庭,“其對民的認識與‘虞夏書’及‘周書’中反復強調(diào)的‘保民’思想有重要差異”。其實,《厚父》反映的并非“民本”說,而是“民主”說?!逗窀浮酚涊d某王與夏人后裔厚父的對話。學者認為,這位王即周武王。關于厚父,有學者推測可能是杞國國君。蓋周人得天命、成為“民主”后,封夏人后裔于杞,封殷人后裔于宋,同時在政治上采取兼容、開放的態(tài)度,積極總結(jié)、借鑒夏人、殷人的治國方略和政治經(jīng)驗。武王問:夏禹平治洪水,建立夏朝,但夏之后王失國,是否因為其違背了先王的傳統(tǒng)?如果能夠一直恪守先王的教訓,是否就會永享天命?對此,厚父回答說:古天降下民,設萬邦,作之君,作之師,惟曰其助上帝亂下民。之(注:至)慝王乃遏佚其命,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,顛覆厥德,沉湎于非彝,天乃弗若(注:赦),乃墜厥命,亡厥邦。
厚父認為,天設立君、師是幫助其治理下民的,治理的手段首先是刑罰。天亡夏邦,是由于夏桀之流的“慝王”,違背了上帝的命令,放棄了先哲王孔甲的典刑,沉湎于“非彝”,也即不合禮法之事,結(jié)果天不予寬赦。故夏之失國,不在于失德,而在于失刑。這是典型的治民、教民說,反映的是夏人、殷人的思想,與周人的思想有所不同。
周人的政治思想雖然也是“民主”,但在對待民的態(tài)度上與夏人、殷人存在一定的分歧。厚父認為治民必須要用刑法,殷人認為“從民所欲,則致國亂”(《尚書·洪范》孔穎達疏),周人則提出“民之所欲,天必從之”,這是對民之態(tài)度的一大轉(zhuǎn)變。如果說夏、殷的“民主”強調(diào)的是教民、治民,周人的“民主”則更重視保民、養(yǎng)民。不過,周人雖然提出“敬德保民”“明德慎罰”的政治主張,以及“天視自我民視,天聽自我民聽”這樣熠熠生輝的思想命題,但是這些具有鮮明民本色彩的主張和命題,仍是從屬于“民主”說,是后者的有機組成部分。因此,我們可以說,周人具有了民本的萌芽和觀念,但還不具有完整獨立的民本學說。周人的政治理念依然是“民主”,而“民主”從根本上講是君本,周人民本的價值理念與君本的實際追求混雜在一起,共同構成“民主”說的基本內(nèi)容。
到了春秋時期,隨著國人地位的提高,及其在政治領域發(fā)揮一定的作用和影響,民本思想得到進一步發(fā)展。《左傳·桓公六年》記載:隨大夫季梁曰“夫民,神之主也,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”。“夫民,神之主也”是“夫君,神之主”的反命題。由于古代政治的合法性來自天命、神權,故“夫君,神之主”是以天命、神權的形式肯定了君本。而季梁“夫民,神之主”的命題則扭轉(zhuǎn)了傳統(tǒng)的認識,認為民才是真正的主祭祀者,不是國君提供的祭品,而是民眾的福祉、德行,才能得到神的降福,這顯然已具有民本的性質(zhì)了。又據(jù)《左傳·文公十三年》,邾文公準備遷都,占卜結(jié)果出現(xiàn)“利于民而不利于君”的情況,邾文公稱:“茍利于民,孤之利也。天生民而樹之君,以利之也。民既利矣,孤必與焉?!碑攪睦媾c民眾的利益發(fā)生沖突時,邾文公依然選擇了后者,認為國君的利益是從屬于民眾利益的,民眾既然得利,君主自然也有利,這當然是一種民本思想。邾文公之所以提出這樣的思想,顯然與“天生民而樹之君,以利之也”的信念有關,是對周人保民、養(yǎng)民說的進一步繼承和發(fā)展。
不過,春秋時期,雖然民本思想得到一定發(fā)展,但在現(xiàn)實中依然是以君為本,故當時更多的思想家試圖將民本與君本相協(xié)調(diào)、統(tǒng)一?!蹲髠鳌は骞哪辍酚泿煏鐚x悼公說:“天生民而立之君,使司牧之,勿使失性?!睅煏缯J為,“天生民而立之君”,職責是“司牧之”,不同于邾文公的“以利之”,所強調(diào)的是教民、治民,而不是保民、養(yǎng)民,主要繼承的是《厚父》的思想。不過,師曠生活在民本思想得到發(fā)展的春秋時代,不能不考慮約束君權的問題,這樣他又試圖立足于民本來限制君本,曰“天之愛民甚矣,豈其使一人肆于民上,以從其淫,而棄天地之性?必不然矣”。由于天寵愛民眾,所以就不會允許國君一人肆虐于民眾之上,放縱其淫欲。這不同于師曠前文的君本思想,具有鮮明的民本色彩,所突出的是保民、養(yǎng)民,而不是教民、治民。
在同一段話中,師曠將“天生民而立之君,使司牧之”和“天之愛民甚矣”兩個分別具有君本、民本傾向的命題聯(lián)系在一起,反映了其思想調(diào)和、折中的特點。之所以出現(xiàn)這種情況,主要是因為民本孕育于“民主”說之中,是從后者發(fā)展出來的,故往往與君本糾纏在一起。很多人是在治道而不是政道上談論民本,是在君本的前提下倡導民本,民本無法上升為國家最高的價值、政治原則,即使有一些閃光的民本思想和舉措,也無法突破現(xiàn)實中的以君為本。這樣實際上是二本,政道上是君本,治道上是民本,而無法真正做到一本——以民為本。要想突破“民主”的束縛,真正做到以民為本,就需要從權力私有走向權力公有,從“君權神授”走向“君權民授”。戰(zhàn)國時的儒者在某種程度上已認識到這一點,《禮記·禮運》云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,選賢與能,講信修睦……是謂大同?!薄疤煜聻楣?,即“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,天下之天下也”(《呂氏春秋·孟春紀·貴公》),指權力公有。而要實現(xiàn)權力公有,就需要“選賢與能”,把最有才能的人選拔出來,替民眾管理天下,此乃理想之大同之世。大同社會雖有君、有民,但其關系不同于權力私有的小康之世。
《禮運》之后,孟子以堯舜禪讓為例,說明天下非天子的私有物,而是屬于天下民眾的。舜之得天下可以說是,“天與之,人與之。故曰: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?!保ā睹献印とf章上》)舜的天子之位既來自天,也是民眾的授予。在孟子這里,天是形式,民眾的意志、意愿才是最高目的。孟子認為“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”,而應經(jīng)過天與民眾的認可,“這種區(qū)分的內(nèi)在含義,在于肯定天下非天子個人的天下,而是天下之人或天下之民的天下”。故在孟子看來,天子不過是受“天”與“民”委托的管理者,只具有管理、行政權,而不具有對天下的所有權。正是在這個意義上,孟子提出了“民為貴,社稷次之,君為輕”(《盡心下》)的著名民本宣言。
綜上所論,三代的主流意識形態(tài)乃“民主”說,包含了做民之主和為民做主兩個方面,并呈現(xiàn)出從強調(diào)教民、治民到重視保民、養(yǎng)民的變化。春秋以降,“民主”思想的發(fā)展演變實際存在三條思想線索:一是突出古代“民主”說中蘊含的民本思想,由“民主”而民本,以春秋時期的邾文公、戰(zhàn)國時期的《禮運》、孟子為代表,并經(jīng)明末清初黃宗羲,下接近代的民主(Democracy),構成了“民主”—民本—民主的思想線索。第二條線索是將“民主”說中的君本、民本相融合,既肯定君主治民、教民的合理性,又要求其保民、養(yǎng)民,照顧到民眾的利益。這條路線以春秋的師曠、戰(zhàn)國的荀子為代表,秦漢以后更是大行天下,成為兩千年帝制的主導思想。第三條線索則是繼承“民主”說中的君本說,發(fā)展為尊君卑臣、崇君弱民的思想,在法家思想以及后世的政治實踐中得到充分體現(xiàn)。以上三種思想都源自古代“民主”說,是從后者發(fā)展分化出來的,“民主”說才是古代政治思想的母題,搞清“民主”說的具體內(nèi)涵和發(fā)展演變,才能對中國古代政治思想作出全面、準確的把握。
(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)
責任編輯:姜曉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