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土地是我國十分珍貴的自然資源,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。近年來,內蒙古、遼寧、吉林、黑龍江公安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(tài)文明思想,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黑土地保護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按照公安部黨委統(tǒng)一部署,深入開展“昆侖”等專項行動,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黑土資源犯罪,破獲了一批案件,全力守護黑土地這一“耕地中的大熊貓”。公安部1月20日公布8起破壞黑土資源犯罪典型案例,其中7起案例中盜挖的黑土有機質含量達到30%以上,屬于受礦產資源法保護的泥炭資源。
工作中,公安機關充分發(fā)揮打擊破壞環(huán)境資源保護犯罪的職能作用,緊緊圍繞黑土地及其周邊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保護,主動摸排線索,強化破案攻堅,重拳打擊私挖盜采泥炭、黑土等突出犯罪行為,堅決依法查處盜挖泥炭、黑土資源的組織者、經營者、獲利者,推進專項打擊縱深開展。在此基礎上,公安部部署內蒙古、遼寧、吉林、黑龍江公安機關自2023年11月起開展為期5個月的打擊破壞黑土資源犯罪區(qū)域會戰(zhàn),形成了上下協(xié)同、聚焦發(fā)力的強勁態(tài)勢。
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負責人表示,公安機關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(fā)展思想,心系“國之大者”,持之以恒毫不松懈抓緊抓好打擊破壞黑土資源犯罪工作,強化犯罪打擊,堅決遏制私挖盜采泥炭、黑土等犯罪活動,為新時代推動東北全面振興,切實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和生態(tài)安全貢獻公安力量。
8起破壞黑土資源犯罪典型案例
1.吉林樺甸劉某武等人非法采礦案
2023年4月,吉林省樺甸市公安機關根據(jù)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的線索破獲該案,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。經查,2023年2月,犯罪嫌疑人劉某武以生態(tài)農業(yè)項目建設施工為由,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,組織人員利用大型機械設備在樺甸市八道河子鎮(zhèn)耕地上盜挖泥炭9400余立方米并銷售。
2.吉林永吉胡某生等人非法采礦案
2023年3月,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縣公安機關根據(jù)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的線索破獲該案,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。經查,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,犯罪嫌疑人胡某生等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,雇傭他人使用鉤機、翻斗車等工具,在永吉縣雙河鎮(zhèn)等地盜挖泥炭7400余立方米,銷售至吉林省吉林市、長春市、公主嶺市和山東省壽光市等多地。
3.吉林安圖王某等人非法采礦案
2023年6月,吉林省延邊州安圖縣公安機關根據(jù)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的線索破獲該案,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,現(xiàn)場查扣鉤機、渣土車等車輛28臺,查處盜采場地4處。經查,2023年4至5月,王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,組織人員在安圖縣二道白河鎮(zhèn)多處地點盜采泥炭和山皮石并對外銷售,涉案盜采泥炭3.3萬余立方米、盜采山皮石4500余立方米。
4.吉林敦化宋某孝等人非法采礦案
2023年8月,吉林省敦化市公安機關根據(jù)群眾舉報線索破獲該案,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。經查,2023年2月,犯罪嫌疑人宋某孝等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,在敦化市大石頭鎮(zhèn)增益村南山水庫附近非法開采泥炭并銷售至河北、山東、內蒙古、安徽以及吉林蛟河等多地,涉案非法開采泥炭1.2萬余立方米。
5.黑龍江五常胥某江等人非法采礦案
2022年10月,黑龍江省五常市公安機關根據(jù)自然資源部門通報的線索破獲該案,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。經查,2020年1月,犯罪嫌疑人胥某江等人在五常市沙河子鎮(zhèn)以改良土地為由,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,非法盜采泥炭1萬余立方米,并運至旱田處堆放晾曬。2020年4月,五常市沙河子鎮(zhèn)政府將鎮(zhèn)內所有堆放的泥炭就地回填平整。2022年8月,犯罪嫌疑人胥某江等人對已回填的泥炭再次非法盜采并對外銷售,涉案盜挖泥炭合計1.13萬立方米。
6.黑龍江黑河寇某鵬等人非法采礦案
2023年5月,黑龍江省黑河市公安機關根據(jù)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的線索破獲該案,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。經查,2023年4月,犯罪嫌疑人寇某鵬等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,組織人員利用鉤機在黑河市愛輝區(qū)西崗子煤礦后山上盜采泥炭4581立方米。
7.遼寧鐵嶺劉某玉等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
2023年6月,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公安機關根據(jù)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的線索破獲該案,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。經查,2018年以來,犯罪嫌疑人劉某玉等人,在鐵嶺市西豐縣涼泉鎮(zhèn)保安村耕地內,采用鏟車、鉤機挖掘的方式非法采挖黑土資源,銷售至遼寧沈陽、吉林通化等地牟利,造成29.92畝農用地嚴重毀壞。
8.內蒙古赤峰于某等人非法采礦案
2023年3月,內蒙古赤峰市公安機關根據(jù)群眾舉報線索破獲該案,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,現(xiàn)場查扣泥炭5000立方米。經查,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、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,犯罪嫌疑人于某等人在赤峰市翁牛特旗白音套海蘇木,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,以治理耕地為名,將表層土剝離后,非法采挖泥炭12800余立方米,后銷往北京大興、河北承德以及內蒙古通遼、赤峰等多地,破壞基本農田38.53畝。
責任編輯:孫國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