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我有一個問題請教,是“交水電費”還是“繳水電費”?
——上海 潘任杰
答:兩種說法都可以。
交,本指兩者相交,引申指匯合、交錯、交叉、交往、交換等。大約在唐代,“交”引申指交付、交出。如“交印”即交出官印,比喻卸職。白居易《和夢得夏至憶蘇州呈盧賓客》:“交印君相次,褰帷我在前?!?/p>
繳,本讀zhuó,指生絲線,后來系在箭上的生絲線也稱繳。漢代時,繳有了另外一個讀音繳(jiǎo),指纏繞,后來也引申指事情或問題糾纏不清等。唐代時,門下省有給事中一職,專門審議皇帝詔令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問題便交還給皇帝或有關(guān)部門,此稱“繳還”,此“繳”讀繳(jiǎo)。從此以后,繳讀繳(jiǎo)時,便逐步有了交付、交出之義。如“繳送”指交還、歸還。“繳納”指把規(guī)定的財物交給公家?!袄U進”指上交。再如“繳付”“繳收”“繳卷”等等,其中的“繳”都是交付、交出之義。一般認為,在表示交付、交出之義時,“繳”是“交”的假借字。清代朱駿聲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“假借為交。按今用為繳納字?!?/p>
由于“繳”和“交”都有交出、交付之義,兩字便發(fā)生了糾纏。如上面提到的“繳納”“繳付”“繳卷”,舊時也寫作“交納”“交付”“交卷”。這種“混用”狀況,到民國時期還普遍存在。不過,從語料看,“繳”字相對用得較多。
新中國成立以后,“繳”和“交”開始出現(xiàn)分化。表示被迫或迫使“交出”用“繳”,如“繳獲”“收繳”“繳槍”“繳械”等。表示為履行義務而“交出”,既可以用“繳”也可以用“交”,如既可以說“繳費”“繳稅”“繳房租”“繳款”“繳納”,也可以說“交費”“交稅”“交房租”“交款”“交納”。表示一般意義上的“交出”,只用“交”,如“交付”“交割”“交換”“交賬”等。
不過,在表示為履行義務而“交出”時,現(xiàn)在似乎出現(xiàn)了較多選用“交”的趨勢,即現(xiàn)在人們多說“交費”“交稅”“交房租”“交款”“交納”等,而說“繳費”“繳稅”“繳房租”“繳款”“繳納”正在逐步減少。這可能與現(xiàn)在的社會心理變化有關(guān)。如今公民素質(zhì)在逐步提高,人們履行義務的“自覺”意識明顯增強;并且社會強調(diào)“人性化”管理,一般也不提倡用“強制”手段讓人履行義務。而“繳”含有“被迫”“迫使”的意思,與現(xiàn)在的社會心理多少有些抵觸。
付水電費是一種“義務”,是必須履行的,所以既可以說“繳”也可以說“交”,而現(xiàn)在說“交”相對較多。
責任編輯:楊娜